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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父亲办了婚礼,没有结婚证。几个月后,我的孩子分开了。我的孩子和我的户口也来找我。分开后,我父亲从来没有照顾过,也从来没有见过面,也没有给过抚养费。孩子们从来不知道他父亲的存在。后来,我带着孩子再婚了。现在孩子8岁了。我需要父亲的同意来改变他的姓氏吗?

其他 2023-10-02 0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需要双方父母协商一致。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是子女出生后,姓名就是经过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在未成年以前的姓名变更,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了,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最后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恢复。
  • 没有结婚证离婚后孩子可以跟妈妈姓。如果孩子未成年,变更孩子姓名的,必须经夫妻双方同意。提出书面申请,到公安机关办理;孩子成年的,则需征得孩子同意,由自己去申请姓名变更。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需要,父亲不签字则不能给孩子改姓。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变更姓名的有关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
    对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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