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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买房的条件是什么,法律如何规定

房屋买卖 2023-10-02 08: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的条件: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借款人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的居留身份;借款人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以及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等。法律依据:《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五条
    借款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六条
    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三)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五)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六)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贷款人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价值;
    (七)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八)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 银行贷款买房需要的条件有:
    1、申贷人有有效的身份证件;
    2、申贷人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有按期还款能力;
    3、申贷人有自筹金,用于支付所购房产的首付;
    4、申贷人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等。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 贷款买房的条件是: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购房合同、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能够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后防务评估价50%的首期付款,同意以所购房屋或提供贷款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等。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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