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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有一个孩子,以前计划生育不让生,现在听说二胎政策开放了,想知道生二胎要什么手续?政策是怎样的?

离婚 2018-07-23 11: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一方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一方符合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条件的;


    (五)一方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五年以上的渔民,现仍从事出海捕捞的;


    (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七)女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无兄弟,其姐妹均只生育一个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赡养老人的。


    二、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


    (二)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四)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本人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或者本人十四周岁前被收养,养父母无其他子女的,可以视为本条所称的独生子女。


    四、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本市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患有不孕症的夫妻,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一个子女。


    五、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少数民族公民,迁入前取得原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再生育一个子女证明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一个子女。

  • 二胎政策

    根据我国计划生育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的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十一)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在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可继续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适用于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

    夫妻一方为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华侨、归国华侨、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2016年开始,我国一堆夫妻允许生育两个孩子,第二个孩子不再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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