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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去年九月份替别人还信用卡的款,还完了,他说好过几天把钱还我,但到现在不还钱,我能起诉吗?

债权债务 2019-04-09 12: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信用卡民事诉讼,属于信用卡民事纠纷。
      
    一、持卡人透支不还款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民事责任,严重的恶意透支行为甚至构成信用卡犯罪
      从法律上讲,信用卡持卡人与发卡银行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双方应按合同约定诚信履行。持卡人透支后不按约定期限偿还透支款构成违约,应承担清偿欠款的民事责任。2009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实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也印发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规定信用卡恶意透支及信用卡诈骗犯罪行为的立案条件和立案标准。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只要利用信用卡被诈骗金额超过5000元的就可以定信用卡诈骗罪。

  • 1、借条是永远不会失效的,只是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规定将丧失胜诉权。  借条有还款期限的,需在还款期限届满内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需在借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相关规定:《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请积极偿还。
  •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依法起诉维权:
    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
    但如果可以保全的话,建议还是保全,因为诉前财产保全往往可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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