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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打伤,肋骨骨折,已住院 ,报警后,派出所出警 ,但一直没有解决问题,打人者派出所也没拘留,请问被打伤的人该怎么办把人打伤,肋骨骨折,已住院 报警后,派出所出警 ,打人者派出所也没拘留,请问被打伤的人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5-22 14: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因为打人造成他人受到伤害的,会被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通常首先会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并会进行相应的调查,调查后会被局相应的情形最终确定是否需要起诉和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一般来说,即使不需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也会受到行政处罚,并依法进行相应的侵权损害赔偿。
  •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建议你申请公安机关做伤势鉴定,构成轻伤就是故意伤害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作为案规范,如果只是一般治案件(没有致人轻伤害以上),则适用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现在还在调查处理阶段,还没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没有危害因素时可以不实行拘留。如果处理结果出来后感到不公,或办案超过时限未出处理结果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其上级机关进行投诉。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四十八条 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案件或者发现案件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先行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或者其他处置措施,再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  
    (一)违法嫌疑人正在实施危害行为的;  
    (二)正在实施违法行为或者违法后即时被发现的现行犯被扭送至公安机关的;  
    (三)在逃的违法嫌疑人已被抓获或者被发现的;  
    (四)有人员伤亡,需要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的;  
    (五)其他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的情形。  行政案件移送管辖的,询问查证时间和扣押等措施的期限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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