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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可以同时和两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04 1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个人不可以同时和两家公司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依据劳动法的规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之外一个人是不可以在两家不同的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
    一个人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属于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任意一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法律分析:一个人不可以同时和两家公司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一个人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属于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任意一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一个员工不可以和两家公司签劳动合同,这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因此给先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造成损失的,由劳动者和后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同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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