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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不退还押金,并要求扣除房费。

房屋租赁 2023-10-04 15: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下列情况要扣缴租房押金:
    1、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退租的;
    2、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方式交纳租金的;
    3、承租人损坏租赁物及其附属物的;
    4、擅自转租转借换租的。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租房户不给租赁房屋费房东可以找房客协商并有权扣取押金,扣取的数额应相当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房东可以解除合同并向房客追究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租房合同押金不退租户可以向居委会、派出所请求帮助进行调解协商,或者凭借租房合同、支付押金时的转账流水等证据记录起诉到法院,请求房东返还其押金,但租户违约时应予扣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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