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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协议合同到期欠款2000元,合同约定解聘需提前3个月告知,聘用单位为外地的,合同没有约定法院还是仲裁,也没有约定地点,本人不去外地如何起诉?合同约定解聘需提前3个月告知,合同没有约定法院还是仲裁,也没有约定地点,本人不去外地如何起诉?

仲裁 2019-03-20 18: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原劳动部的劳动关系指导意见,劳动合同的成立要件有几个,如企业条件、劳动者年龄条件、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上述几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即只要具备了上述条款,无论其名称是否是劳动合同,企业与劳动者也构成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律。同时,因劳动合同本身是由企业提供的文本,劳动者只有签与不签的表示,而不可能完全平等。
    所以在劳动关系中,适用于普通合同的显失公正显然不适用于劳动合同,尤其企业单位无权提出合同显失公正。
  • 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如果公司不续约或者要降薪续约而你不续约的都要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有什么区别目前事业单位,不适用劳动法,聘用是一技术性的岗位合同,按民事合同对待.仅仅从形式上看,聘用合同在许多方面与现行的企业劳动合同非常类似。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都标志着个体的人与用人单位建立起了人事或劳动关系,即标志着一种劳动法律关系的建立。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有什么区别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其区别是:  
    1.合同本身的法律性质不同。聘用合同调整的是政府对公共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行为和行为规范,属于公法调整的范畴。而企业的劳动合同规范的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属于私法调整范畴。  2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企业的劳动合同是纯粹的民事合同,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对当事人来讲基本上是平等的。民事合同强调契约的自由性,一般不会发生不确定的权利或义务关系,即使发生,双方均可自由协调解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履行一定的公益责任或义务,西方理论称为“特别权利关系”。因为聘用合同在实际履行中权利与义务常常不对等。国家有权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一定的公益性责任和义务。而且,这种国家要求具有强制性,如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将会受到惩戒处置。此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从事的岗位工作,其性质本身也是属于社会公益性质的。一般来讲,企业职工是不承担公益责任的。  
    3.争议处理时审查的内容不同。由于聘用合同所具有的不同于劳动合同的特殊法律意义,在涉及人事争议时,对事业单位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审查,不仅要以合同规定为依据,在某些情况下,还要对其“特别权利关系”(是否履行公共责任与义务)进行审查,而企业的普通劳动者对此点审查是可以免除的。  
    4.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的主体权利不同。信法网法律援助,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具有较为完整的主体权利。而事业单位在与个人签订合同时,表面上看具有完整的主体权利。但实际上这种权利是不完整的,主要表现在用人的许多环节上。事业单位的主体权利要受到政府的许多控制。如招聘是在政府编制确定的基础上发生的,办理进人手续要受到政府规定的程序控制,否则便不能发生正式的人事法律关系。事业单位在确定工作人员的薪酬上。权利也是不完整的,要受到来自政府的财政控制。因此,事业单位用人的主体权利要受到政府的一定限制。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是指以招聘或聘请在职和非在职劳动者中有特定技术业务专长者为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为目的的一种合同。聘用合同是按照用人方式不同来划分,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和借调合同。聘用合同亦称聘任合同。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聘用合同一般适用于招聘有技术业务专长的特定劳动者。
  • 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劳动者因个人的原因不想要续签,觉得自己需要换一个新的发展平台,那么就要办理离职手续,从公司里面合法规范的离职,不是自动离职。那么,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怎么做?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怎么做?
    合同期满离职需要办理的手续分为两种,办理的手续不一样:
    1.一种是单位不愿意续签;
    2.一种为劳动者不愿意续签;
    单位不愿意续签:
    1.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不续签合同,将按照劳动者服务时间给劳动者补偿金,每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
    2.可以按约定的离职日期,办理离职;
    a.交接工作;
    b.退还各种公司财产,包含工作服、书籍、电脑、工具等物品;
    c.核算考勤,结算当月工资、补偿金总额,约定发放时间;
    d.人事发送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等证明;
    e.凭借离职证明和《劳动合同》去社保局办理失业保险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
    f.凭借离职证明、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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