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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达到退休年龄好几年了,社保没满15年就没退休,现在公司突然说要辞退,这种能申请赔偿吗?

社会保险 2023-10-05 07: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辞退会补偿社保。劳动者被辞退,即解除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缴纳至合同解除当月。从合同解除的次月起,劳动者自行缴纳,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补偿。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补缴。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 是的,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单位可以依法终止劳动关系,并协助其办理退休手续。这种情况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注意,这里用的是终止而不是解除,也就是说,在劳动者六十周岁时,单位可以选择终止劳动关系,也可以继续劳动关系,公司如果终止了,则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如果没有终止而选择继续履约的,则劳动合同和关系依然存在,一旦单位解除,则需要支付赔偿金。
    也即是说,在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单位有一次选择权,当然,如果劳动者社保缴费满15年的,则只要办理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的,劳动关系就终止了,如果未满15年,无法办理退休的,单位仍有一次选择权,这个是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劳动者退下来后可以选择自行延迟缴费到够15年为止,也可以将社保转为城乡居民养老办理退休。法律依据:

  • 到了退休年龄公司可以辞退。到退休年龄公司辞退不需要赔偿,因为到达退休年龄时,双方劳动合同终止,不符合支付赔偿金的规定;所以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赔偿或经济补偿。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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