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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别人的名字买房可以公证成自己的吗?

房屋买卖 2023-10-05 0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别人的名字买房子,协议公证无效。因为用别人的名字买房,是不能公证给自己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用别人的名字买房如何公证给自己
    这个条件不属于办理公证的范畴,也不受法律保护。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房产公证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侵害协议公证、房屋拆迁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事务公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用别人的名字买房是不能公证给自己的。房产公证指的是公证机关按照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法规证明和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以及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是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的风险,并且经过公证的购房合同或者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用别人的名字买房是不能公证给自己的,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借名买房的,可以签订房屋代持协议,万一发生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确权,但仍有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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