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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交付定金,单方面违约,另一方可以退还定金吗。?

合同纠纷 2019-03-20 19: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运输合同一方当事人单方违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寻求司法救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第10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力反而于己不利。
  • 合同的效力一旦被确定为有效,就不再会因为其它原因而改变。一般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一方违约,只会导致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而不会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正是因为合同在成立后有效,一方违约,才应该按照有效的合同,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房屋租赁协议违约金应该付多少,  
    一、房屋租赁协议违约金应该付多少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二、违约金  
    1、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  
    (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  
    2、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  
    (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  
    (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法条明确规定依照租赁期限的不同而所要求的形式也不同。
      第一,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时视为不定期租赁,其产生法律后果为当事人之间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二,六个月以下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可以不采用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时的法律后果为依照合同的内容履行,不采用书面形式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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