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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婚前房产过户给老婆,且有赠与合同,需要公正吗?属于老婆个人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05 1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房产婚后可以过户给另一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也就是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法律分析:如果房产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公证赠与对方的: 如果已经过户并且登记在对方一人名下,则不是夫妻共有财产。房产属于婚后购买的夫妻共同财产,公证赠与对方的: 如果已经过户并且登记在对方一人名下,则属于对方个人。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法律分析:严格地说,婚后老公将他婚前买的房过户给妻子,应该是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而并非共同财产,因为这是老公对妻子的赠予。除非老公在将房产过户给妻子的同时,与妻子有作为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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