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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爱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挪用公款,这种情况办离婚算共同债务吗

离婚 2019-03-27 16: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的债务,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要结合借款的实际使用情况来判断,如果这些债务确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您所说,对这些债务和贷款并不知情,如果他不能证明这些债务和贷款用于共同家庭生活,您就没有义务偿还。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时,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举债所负的债务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4条的规定进行认定。 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举债并主张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举债的夫或妻一方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即证明举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如夫妻一方以与债权人发生纠纷的生效民事法律文书为证据,主张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另一方共同偿还的,如一方未能举证证明债务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或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 对于不知情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认定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看该债务是否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比如房贷,比如贷款用于公司经营,而公司收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这些都能认定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内所欠的共同债务,即使离婚了双方也应该承担偿还的义务。
  •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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