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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泗阳县的拆迁标准是怎么样的

拆迁补偿 2023-10-06 12: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需要依据拆迁协议、拆迁公告和被拆迁房屋产权等情况来确定。
  • 您好,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一般来说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地 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等之类的费用,涉及到农村村民住宅的采取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及提供宅基地建房等,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法律依据:
  • 拆迁管理部门属于国家机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政府部门划定拆迁范围以后,需要在拆迁范围内的农村进行拆迁公示,同时还要组织村民开听证会,讨论关于拆迁的一些细节,其中就有包括拆迁的范围,时间,人员的安置,补偿的标准方式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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