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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应到哪个部门申请

房屋买卖 2023-10-06 13: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
    1、申请人带着本人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证件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申请审批表;
    2、准备好材料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
    3、房管局进行审核。
    4、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复审以及评分之后市房管局根据其评分情况,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来确定选房顺序。 法律依据: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 法律分析:申请人需要先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先提出经济适用房购买的申请,之后申请人还需要持有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再提出申请,还需要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收入及住房的证明。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现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低于2300元人民币;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 经济适用房,先到居委申请。
    然后到办事处,民政局,最后到建设局经济适用房办公室。
    申请是有时限的,不是随时可申请,注意当地政府的公告。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
    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七条 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
    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
    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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