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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本地户口,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吗

社会保险 2023-10-06 15: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领取失业金期间能享受生育险。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的,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出生证》、《计划生育光荣证》、住院医疗费发票等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就业保障事务所申请,由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4个月生育补助费,补助费标准为生育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7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 法律分析:员工在失业期间,不能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后,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的,因此员工在失业期间不能享受生育津贴。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领取生育津贴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但是具体还要以当地政策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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