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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朋友用我名义向信用社贷款50000元,贷款时间2017年2月14号,到今年2017年2月14号到期.到期叫他还款,他说他去年种的瓜子没卖,没发还,叫我先还这笔贷款,他也叫了三个担保人给我出具借条一份,说到3月20号给我还钱,到现在借钱人也出走了,担保人说他们不管,我该怎么办,像这种情况起诉能要回来钱吗?说到3月20号给我还钱,担保人说他们不管,我该怎么办,像这种情况起诉能要回来钱吗?

债权债务 2019-03-29 23: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借条上未注明利息和还款日期,现无法联系借款人,想办法联系债务人催款。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借条上未注明利息属于无息借款,不能主张利息。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属于无固定期限借款,可以随时主张债务人还款。如果无法联系借款人问题最严重,当务之急应当想办法联系债务人催款,如果债务人不能还款,可以向法院起诉。
    通过法律解决。
  • 借条上的债权人是曾用名,如果有证据证据是认可的。借款人又失联了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诉讼时效是两年。  《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没有借条怎么起诉呢?
    一、借贷关系没有借条,并不妨碍起诉;
    二、起诉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借条无关;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 需要看担保合同中,是否约定了保证期限,如果约定了具体期间,按担保期间计算,如果约定不明,按2年计算,如果未约定期限,按6个月计算。不过期需要承担责任,如果过期,还要看债权人是否在此期间向债务人或担保人主张过权利,如果已经主张,担保人也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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