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律师,我朋友被汽车撞死了,法院认定是过失致人死亡,请问如果私了的话是过失致人死亡赔偿多还是故意致人死亡赔偿多法院认定是过失致人死亡,请问如果私了的话是过失致人死亡赔偿多还是故意致人死亡赔偿多

刑事辩护 2019-04-10 00: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过失致人死亡罪最高可判7年;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过失犯罪,是指由于过失导致他人死亡后果的行为。
    过失致人死亡,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前者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他人死亡。
    后者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而是由于其他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他人死亡的,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 开车过失致人死亡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积极赔偿受害者,法院在量刑时会减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法实施条例》第95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规定》第58条第一款第
    (五)项更明确规定了“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
  •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如何认定的?

    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的界限

    两者的共同点在于:
    1、客观上行为人的行为都引起了他人死亡的结果。
    2、主观上行为人都没有预见这种结果的发生。区分这两者的关键在于要查明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应当预见,如果应当预见,但是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没有预见,则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如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而引起死亡的,就是刑法上的意外事件,行为人对此不应负刑事责任。


  • 1、一般来讲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或者不当行为因起的民事责任都须其法定的监护人来承担。
    2、该情况应该尽量与该未成年人的父母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以向相关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未成年人违反的交通规则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事故中应该由谁承担责任还是由谁承担事故的责任,和当事人是否是成年人没有必然的关系。
    4、由于不知道未成年人在事故中使用什么交通工具,假如是非机动车,那么,按照一般情况,机动车一方需要承担多一份的赔偿比例,现在有了交强险,只要机动车一方有责任,那么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医疗费10000元,死亡伤残11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以内,需要首先由机动车一方负责赔偿。假如机动车一方没有一点点责任,那么就只需要承担交强险无责任的限额赔偿(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佛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