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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55岁,个体经营户,被车撞了,对方全责,误工费有没有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0-07 17: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对于个人车辆是否有误工费,要看是否遭受人身损害。具体是:
    1、发生交通事故后,遭受人身损害,且因该损害而无法正常工作遭受收入损失的,需要赔偿误工费;
    2、没有造成其严重人身损害的,不需要赔偿误工费。
    目前我国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没有住院就不需要赔偿误工费。
    车祸没有住院能赔偿误工费吗
    1、如果交通事故给受害人造成了实质的误工损失,不管有没有住院都需要赔偿误工费;
    2、若没有造成人身受损,不需要赔偿误工费。
    目前我国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没有住院就不需要赔偿误工费。关于误工费的说法,是因为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导致实际收入的减少。误工费会根据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的情况来进行对受害人的赔偿,与受害人的收入能力相关,且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一般情况下要个人赔付。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车祸的误工费个人是要赔偿的。现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支付的受害人因伤接受治疗,导致其无法进行正常工作而导致的实际收入损失。误工费应当根据误工时间及收入水平进行计算。法律依据:车祸的误工费个人是要赔偿的。现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支付的受害人因伤接受治疗,导致其无法进行正常工作而导致的实际收入损失。误工费应当根据误工时间及收入水平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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