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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侵权判定标准是哪些

侵权赔偿 2023-10-07 18: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外观专利侵权判定标准是:
    1、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判定专利相似侵权成立;
    2、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判定专利相同侵权成立;
    3、其他标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在认定一般消费者对于外观设计所具有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时,一般应当考虑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授权外观设计所属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的设计空间。设计空间较大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一般消费者通常不容易注意到不同设计之间的较小区别;设计空间较小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一般消费者通常更容易注意到不同设计之间的较小区别。
    第十五条
    对于成套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被诉侵权设计与其一项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 判断外观设计侵权遵循的原则:
    1、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观设计的图片进行比较,而不是与被诉侵权外观设计进行比较;
    2、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相似,而不是以外观设计专利技术领域的普通设计师的观察能力为标准;
    3、在判断外观设计是否构成相同或相似性时,应以整体观察和综合判断为原则,即观察授权外观设计和被起诉侵权设计视觉部分的所有设计特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 外观设计侵权的判定标准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判定方式为首先确定法律所规定的保护范围。其次可在侵权产品与被侵权产品是否为同类同用途或相似产品进行对比。最后用普通消费者眼光将两种商品的整体要部进行对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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