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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问题,用人单位不赔偿

工伤索赔 2023-10-08 09: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公司不赔偿,劳动者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公司不赔偿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仲裁委员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其它费用。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工伤公司不赔偿,劳动者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公司不赔偿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其它费用。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工伤不给赔偿,可以对该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必须根据工伤等级要求该单位进行赔偿,例如医药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等。
    劳动申请鉴定和索要赔偿的具体时间是在一年以内,可以自己向单位索要,如果拒绝支付,可以向劳动仲裁和鉴定机构协调,重新鉴定或者把通知书的内容给自己一份,一定在一年之内。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受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当事人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即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所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是直接的赔偿责任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用人单位拒绝赔偿或无法赔偿的情况下,劳动者便索赔无门。
    因为《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6条第2款之规定,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即当劳动者发生工伤遇到“无人管”时,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职工受到工伤后,公司不按规定赔偿的,可以按照如下步骤为自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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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申请工伤认定企业作为申请人,在职工发生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职工作为申请人,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提醒注意:要是企业没在规定的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千万记得要在1年内去申请工伤。
    等工伤认定决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单位不承认工伤时要是职工或者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否认是工伤的,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证明的责任。
    如用人单位没有有力证明的,应当承认工伤。
    能协商就双方协商在确定属于工伤后,单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能够坐下来协商的,就双方协商赔偿数额和范围。单位履行了赔偿义务,受害人无须再经过其它程序。
    协商不成申请仲裁双方协商不了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不再向法院起诉的裁决结果应当服从。
    向法院进行起诉受害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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