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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房能不能贷款

拆迁补偿 2023-10-08 1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要慎重的
  • 法律分析:拆迁房也是可以进行贷款的,在取得相关的产权证之后就可以进行抵押贷款,动迁房是否可以贷款,取决于动迁房是否具有抵押的资格。一般被安置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土地使用权证之后就可以将动迁房抵押贷款。但一般不需要贷款,因拆迁补偿款肯定高于购房费用的。对于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不同的地区,其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如果自己有拆迁房需要进行办理贷款的,可以和银行咨询一下,具体需要的条件有:
    1、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1、偿还贷款本息,注销抵押登记,再去办理有关拆迁登记事项;
    2、以银行认可的它处房产置换抵押房产;
    3、以拆迁补偿费清偿贷款本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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