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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债权债务,具体如下:借款人只签了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内容不是他写的有效吗?;金额:5万~10万元

债务追讨 2023-10-08 1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条要写清楚下列内容才有效:
    1、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法定全名
    2、欠款具体的金额,如果是数额较大的欠款,当写明欠款原因
    3、欠款的具体利息计算,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
    4、欠条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支付的方式
    5、欠款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管辖的法院
    6、有欠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法律分析:如果是合法的债务,有明确的权利人和义务人,明确的金额,最后由债务人亲笔签名就有效。
    1、欠条上有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更好,更能保证借款的安全,但身份证号码不是欠条成立和有效的必要条件;没有身份证号码,欠条其他条款具备,欠条一样有法律效力;有身份证号码,只是锁定借款人身份时更方便快捷,更安全。
    2、借款人签字借条就生效。因为人的笔迹是可以鉴定的,人的笔迹跟指纹一样是唯一的,不可能完全模仿,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如果借款人否认借款事实,只要进行笔迹鉴定就能确认相关事实。
    3、其实,就算有身份证号码,假如借款人否认身份证号码是自己所书写上去的,最终还是要进行笔迹鉴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欠条上写明下列内容的,在法律上才具有效力:双方身份信息;欠款金额;支付方式;还款时间;担保人信息。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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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只签了名字和身份证号码,但内容并非他亲自书写。这种形式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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