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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社保需要准备什么样的材料

其他 2023-10-08 1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社保需要的资料有社保登记表;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单位的法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职工名册或者记录职工身份信息的文件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属于无法生产类
    公司交社保的材料:
    1.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国税、地税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社保申请书原件。
    4.缴纳社保人员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缴纳社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前两个月份的工资单复印件。
    6.公司的公章及本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法律分析:个人交社保资料:
    1、填写表格《XX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
    2、户口本;
    3、身份证;
    4、已办理金融社保卡请提供金融社保卡;尚未办理金融社保卡请提供参保人本人在本市工、农、中、建、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开具的存折或借记卡;
    5、两张一寸照片;
    6、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随迁入户本市且没有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申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人员,另需提供原户籍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没有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有效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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