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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伤残鉴定如何做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09 1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骨折鉴定程序如下:
    1、被评估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CT、X片、诊断报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止;
    3、从治疗医院借阅相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评估被评估人的劳动能力时,还应携带评估人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和相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估时,以事故直接造成的伤害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止为准。治疗尚未终止,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估人需要亲自检查并支付规定的评估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三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 法律分析:骨折伤残鉴定向劳动部门申请,由劳动部门安排指定的医院进行伤残鉴定,如果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到法院认可的司法鉴定所进行。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
    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 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第十二条 因鉴定工作需要,专家组提出应当进行有关检查和诊断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检查和诊断。
  • 做伤残鉴定需要准备材料如下: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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