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房子我买的,还在还贷款,别人的名字,可以公证为自己的吗

房屋买卖 2023-10-10 12: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用别人的名字买房是不能公证给自己的,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借名买房的,可以签订房屋代持协议,万一发生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确权,但仍有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法律分析:可以办理。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一方名字房产证,到该住房所在地公证处,申请公证,可以公证该住房产权属于登记人一人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贷款的房子是不可以公证的,因为贷款还没有还清的前提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不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或是购房合同签署人,因此业主是无权对暂时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进行分割和公证,而公证的目的就是想把属于一方的财产,通过公证,变成两人共有,或是全部产权变更为另一方所有。

    法律依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昭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