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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户口河南的 结婚证浙江办的 离婚手续在浙江办可以吗

离婚 2019-04-10 11: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需要先领结婚证。其他相关规定如下:我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领养儿童条件及手续规定的领养条件:
    (1)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弃婴(儿童)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6)被收养人必须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年龄不满14周岁。
  • 关于办理离婚时,子女抚养的事项:
    1、子女不足两周岁
    离婚时子女不足两周岁的,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时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都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1)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
    (2)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
    (3)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4)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3、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 由于我国目前已经不再认可事实婚姻,因此同居的解除不需要双方通过协议后进行离婚登记或者到法院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解除同居关系需要什么程序,因此只要双方当事人自己分开后,便可以解除、

  • 1、结婚证办理:你需要拿到你在学校集体户口的那一页,或者是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一个户籍证明用于结婚。然后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两人合照若干到任一方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9元一对结婚证。建议你选择到女友户口所在地办理。
    2、结婚后,你女友户口不能迁到你学校所在地。你的户口迁到学校是因为你升学。这个户口虽然也属于学校所在地户口,但它是有期限的,即,你毕业时,必须将户口迁走。在还未确定你未来户口地址的情况下,你没有必要操心你女朋友的户口跟着你走。原因也很简单,结婚不用将户口放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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