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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 我申请小额贷款,10万元,期限10年,利率是百分之八!合同签过之后让我交3000元的保证金,说是怕我耍他们,3000块打过去之后,他说给我传真一个放款通知.但是放款通知上面说为了保证我有偿还能力再给他们打2W元,到时候放款的时候一起打到我账户上!我感觉我上当了,他们说如果我不交2W的话,就要起诉我,我现在一毛钱都没收到还白搭了3000块!合同保证条款是:借款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请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房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房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房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房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请问我该怎么办?事先他们也没和我说要交钱的!合同保证条款是: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请问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6-09 18: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的期限,是要求债权人必须要在期限届满前,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
    同一般的合同履行责任不同,一般的债权债务纠纷的履行期限必须是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向对方主张权利。
  • 担保人对贷款人的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贷款人还不上钱,担保人就有义务替贷款人偿还。银行为了方便,肯定是想要钱,而不是拍卖贷款人房产去换钱,这种情况下银行会向担保人索偿。
    担保人可以以贷款人仍有还贷能力为由向法院提起抗辩权,但是抗辩权是否成立还需要法院裁决,同时如果银行不接受抗辩,担保人还是要还钱的。担保人履行还款义务后,贷款人的债权自动转移至担保人身上,担保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贷款人的房产,用以偿还担保人所代偿的债务。
  • 担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借款合同是主合同。在担保合同中,应表述该担保合同的约定的担保是为借款合同确定的还本付息提供担保。担保法第十四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第十五条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 公司是对外独立承担责任的,担保公司法人变更起诉,公司法人变更并不影响公司对原民事责任的承担,所以依然可以以该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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