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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银行卡被认定为风险账户

其他 2023-10-11 12: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银行卡借给别人的风险有:他人利用银行卡从事违反犯罪活动的危险,且法律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能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可以进行出租和转借。法律依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帐户;
    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
    银行卡及其帐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 银行卡被挺累,当事人可以去被吞卡的ATM所属银行办理领取手续,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帐户。法律依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帐户;
    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
    银行卡及其帐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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