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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上留下疤痕,一米外看到疤痕是多少级伤残?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12 08: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国的伤残鉴定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如果脸上受伤留疤,一般情况下伤残鉴定取决于疤痕的面积大小主要分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重伤一级 a)容貌毁损(重度)。重伤二级 a)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15.cm以上。b)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6.cm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10.0以上。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显著色素异常,面积累计达面部30%。d)一侧眼球萎缩或者缺失。e)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2以上。f)一侧眼睑重度外翻或者双侧眼睑中度外翻。g)一侧上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h)一侧眼眶骨折致眼球内陷)一侧鼻泪管和内眦韧带断裂。j)鼻部离断或者缺损30%以上。k)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50%以上。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3枚以上。m)舌体离断或者缺损达舌系带。n)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o)损伤致张口困难Ⅲ度。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大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q)容貌毁损(轻度)。
  • 【法律分析】:疤痕面积而定。全面部瘢痕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的,可构成二级伤残。面部瘢痕或植皮2/3并有中度毁容的;2并有轻度毁容的,可构成四级伤残。五级、六级、七级等还有规定。对于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疤痕面积而定。全面部瘢痕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的,可构成二级伤残。面部瘢痕或植皮≥2/3并有中度毁容的;2并有轻度毁容的,可构成四级伤残。五级、六级、七级等还有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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