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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闹离始婚长期两地分居,法院查封共同财产(其它债务纠纷),法院送达查封裁定和执行令,是该双方都送还是送一方即可?(同住家庭成员)法院查封共同财产(其它债务纠纷)法院送达查封裁定和执行令,还是送一方即可?(同住家庭成员)

债权债务 2019-05-20 08: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债务纠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只有房产的,法院应当采取查封措施。
      
    2、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法院应当依法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如案件标的较小的,不宜查封房产。但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应当对该房产进行查封。
      
    3、申请执行人有房产线索的,可以向法院提供,由法院调查核实后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
  • 夫妻在两地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分割财产时,原先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种情况下,会出现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情况,一般来说,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对于补偿的方式及数量,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未达成协议的,可交由法院判决。 这样做符合了我国法律在有关离婚的法规中规定的有利于生活需要的原则。 现在可能的一个问题是,由于夫妻两个人分居太久,对于分居期间双方所控制财产的增减情况不太了解,容易出现一方的刻意隐匿、瞒报情况,这些你需要有心理准备。
  • 法院查封拍卖的房屋申请人需持法院单方过户协助执行通知书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完成后才能再次上市出售。登记时个人提供的身份证明与其它房屋交易提供的证明文件一致。如是单位,则境内单位与境外单位不同,境内单位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批准该法人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境外单位(含港澳台)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业登记证、注册证书、批准该法人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北京市涉外安全项目审查办公室出具的准予购房证明;还应提供测绘图、表。  首先要看能否办理产权手续,如果能够办理,拍卖成功后凭借法院的裁定书,以及拍卖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就能够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手续。但要注意,有些房屋不能办理国土证,可能影响今后出售;另外还要看自己购买的拍卖房屋是否有人居住,如果有人居住,拍卖成功后还必须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房。  
    (一)法院裁决拍卖房屋的产权登记:  
    1、房屋权属证书。  
    2、法院裁决拍卖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合同。  
    4、法院确认拍卖结果的确认书。  
    5、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和土地增值税申报表或拍卖行开具的发票。  
    6、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是申请人)原件和复印件。  
    7、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  
    8、权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权利人是单位的,须提交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资格证和身份证等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9、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或财政局契税有关证明。  说明:  
    1、拍卖的发票应是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的统一发票。  
    2、如果拍卖房屋没有办理产权证,则必须按该房屋原取得产权的途径先行给予确认产权,缴纳相关税费后,才能给予办理拍卖后的房屋产权登记。  
    3、拍卖房屋不是房产证记载的全部,则买受人要与其他共有人共同办理房屋的分割手续或共同共有该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4、如果房屋权属证书无法提交,应申请遗失登记。  
    (二)委托拍卖房屋的产权登记:  
    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产权人委托拍卖的委托书。  
    3、拍卖成交合同(拍卖确认书)。  
    4、房屋产权人承认拍卖结果的书面证明(产权人为单位的还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加具意见)。  
    5、佛山市不动产销售发票(办证联)原件或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6、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是申请人)原件和复印件。  
    7、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  
    8、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属单位申请的,须提交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资格证和身份证等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9、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或财政局契税有关证明。
  • 一般说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当然也存在夫妻个人债务的情况。所谓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单独一方所负的债务。按照法律规定,下列债务应属于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能够证明此债务为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的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夫妻已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的债务,其收入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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