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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北京农业户口,5月21开电动车被汽车撞了,内蒙牌照汽车,司机无证驾驶闯红灯,全责。母亲左膝盖肿了,复查时医生说要静养后才能看出软骨是否有问题。怎么解决合适?5月21开电动车被汽车撞了,内蒙牌照汽车,司机无证驾驶闯红灯,是否有问题。怎么解决合适?

交通事故 2019-03-29 0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所以,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交通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责任。
      当事人有交通违法行为,并且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交通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这种行为,但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关于你所说的情况,双方都有交通违法行为,要看双方的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是否有因果关系,以及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还有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来确定事故责任。
    摩托车方无证驾驶,也要根据以上规定分析,其这一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无因要关系,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多大的作用。以上就是我对无证驾驶是否负全责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 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3.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
    4.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5.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驾驶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
    6.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可按照以上情形处罚
  • 被汽车撞了,如果构成残疾,就可以要求肇事方和保险公司赔偿精神损失费。
    如果不构成残疾,估计肇事方和保险公司不会赔偿精神损失费的,即使起诉,法院也同样不会支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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