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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房子给装修公司签合同从3月10号——5月15号交工,却至今以各种理由拖拖拉拉工程还没完成一半,遭成我又得多交一个月的房租,合同写了不按时交工就按总支付金额的百分之一交付违约金,请问我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能起诉吗?合同写了不按时交工就按总支付金额的百分之一交付违约金,请问我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能起诉吗?

合同纠纷 2019-03-20 1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订装修合同后,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 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房租的交付时间应如何处理?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交易习惯不能确定的,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这是合同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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