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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看了一个门头商铺,上家要了3万元的转让费,签署了一个简单的合同,有金额,日期,名字,身份证号和画押,然后又与房东签了房屋租赁合同,我们三个人是在一起的,但是下午房东打电话说不同意上家转让,要退还我房租,收回商铺,我想请问,我现在有权使用这个商铺吗?或者我可以要回我的转让金吗?然后又与房东签了房屋租赁合同,我现在有权使用这个商铺吗?或者我可以要回我的转让金吗?

合同纠纷 2019-06-06 00: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租赁期内,如果下家经营者希望获得店面经营权,向原经营者支付的一定转租费用。转让费一般包含原经营者的装修费,杂费和其他相关成本。店面转让不一定都有转让费,但多数转让费是一级转一级转下去。
    转让费数额可以不告知房东,但新的租约合同必须房东、原经营者、下家经营者三方签订。
    租房时要注意点事项有:
    1、一定要签书面租房合同,口头协议没有证据。
    2、仔细检查房中的所有物品好坏,避免以后发生纠纷。
    3、约定具体的违约事项和违约责任,避免扯皮。
    4、最好约定转租的事项。
  • 保险理赔 权益转让书范例权 益 转 让 书
    保险单号码:
    保险 金 额:
    赔 案 号:
    致: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
    关于上述保险单项下所承保的位于 (地点)的 (财产)于 年 月 日发生 (事故)索赔一案,贵公司支付的赔款 (大写) (小写)已收到。立书人同意接受上述赔款,并不再就本次事故提出任何的索赔。
    鉴于收到该款,立书人同意将已取得的上述赔款部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转让给贵公司,并同意贵公司以贵公司或立书人的名义向责任方追偿或诉讼,立书人并将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以利贵公司实现该项权益。
    立书人(签章): 年 月 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 房产证属于谁的名字,房屋产权属于谁。  房产证: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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