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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女儿是不是有继承权

遗产继承 2023-10-14 07: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财产女儿是有继承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可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继承遗产,且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 1、离婚的女儿也是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的。当公民出现了死亡后,其生前的所有财产都是会由子女以及亲属进行继承的,在继承和分割财产时会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进行,无论子女是否已经嫁娶仍然拥有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同时也是要履行在父母生前进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2、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
    3、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民法典规定,诉讼离婚中,女儿判给女方的,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女儿对父母遗产享有继承权。因为父母与子女相互享有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父母子女相互继承权】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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