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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怀孕二胎期间,老公出轨,现在孩子六个月,想离婚,老公提出孩子一人一个,房产我六他四,请问我应该怎样争取我最大的权益?我在怀孕二胎期间,老公出轨,现在孩子六个月,想离婚,请问我应该怎样争取我最大的权益?

离婚 2019-06-13 19: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女方怀孕男方出轨的情况下,如果女方选择不离婚,则男方不能够提出离婚,但是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情况下,则男方即使不同意离婚也没有用,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如果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即重婚、出轨、家庭暴力和吸毒赌博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进行离婚并且不需要进行离婚前的调解。因此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出轨,则女方提出离婚法院会依法准许。
    但是双方如果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的,则法律也是允许的。
  • 离婚解决三个问题,夫妻身份的解除、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的抚养问题。"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 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于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只父母有一定的义务和责任对其子女进行抚育以及监护的职责。包括婚生的抚养和非婚生的抚养,在我国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婚姻法》地二十一条第二款中,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是,需要抚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可以要求义务人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调调解。
    如果父母人仍不承担抚养义务,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看出父母应当履行自己抚养子女的义务。同时关于双方的财产分割问题,双方也可以先行协商,不能达成合意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
  •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夫妻一方有婚外情的,因此而导致夫妻离婚的话,那么有婚外情的一方可以视为过错方,而另一方则可以视为无过错方,此时在分割离婚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而法院在对离婚财产进行判决的时候,往往会适当的少分一些财产给有婚外情的一方当事人,也就是离婚中的过错方。关于房产问题的分割,则可以按照夫妻财产分割来进行处理,给无过错方房产,然后由无过错方来拿点钱给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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