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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朋友开店(营业执照他的)分别在三个人面前借了钱,借条上借款人我和他都签了字,一张九万,两张五万,现在分散了,散伙时我们口头约定玖万元我还,两张五万元它还,我已还清(¥9万),他只还了五万,还有一张五万他不还了,但债权人还找我两要钱,我叫债权人起诉我们两,不知我是否还要担责任,谢谢散伙时我们口头约定玖万元我还,还有一张五万他不还了,是否还要担责任

综合法律 2019-05-11 17: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民间民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处理办法:根据《合同法》的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贺婷原则上是无偿的,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的约定,才应当支付利息。
    所以结合你说的情况,只需要支付你向出借人所借的金额即可。
  • 有借条借款人不还钱,只要没过诉讼时效到法院起诉就能受理,胜诉希望很大。
    借条是民间借贷案件最常见的证据之一,但如果有银行转账凭证配合借条去诉讼就更好了,所以民间借贷给借款人钱是时候尽量使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以便诉讼中的证据使用。
    民间借贷的诉讼程序和普通的民事案件的程序都是相同的,首先你要写一个民事起诉状,起诉状当中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个人信息,住址、单位、联系电话等,之后是明确的诉讼请求,你的案件就是请求判令被告向你偿还借款1万元,如果有关于利息的约定可以再把利息加上单核本金要分开写,其次就是事实与理由把借钱的经过简单写一下,诉状写好后,和借条复印件一起递交到法院的立案庭,立案庭立案后会转交到审判庭,由审判庭对被告进行送达安排开庭的时间,庭审后会作出判决,生效之后如果被告不履行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1]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人们往往错误地将合同理解为“书面合同”,认为只有白纸黑字地写下来的才是合同。其实,除了书面合同以外,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更多的是以口头合同的形式存在的。例如:我们日常购物时的讨价还价,从法律角度看就是一个订立合同的过程。
      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并且订立过程很方便快捷。只是由于口头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很难证明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因而对于一些较为重大的事项,还是建议尽量采用书面合同。
    另外,有一些特殊事项,法律规定只能采用书面合同的形式,口头合同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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