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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和奶奶在很多年前,爷爷去世后,断绝了母子关系,但和爷爷是没有断绝关系的。在断绝母子关系的前提下,我们一家依旧赡养奶奶,妈妈帮奶奶几乎每周都打扫卫生,爸爸和我帮奶奶一起念佛(奶奶信佛,常办佛事,去山上什么都是爸爸负责搬运器材,我负责帮奶奶买香、蜡烛什么的)。奶奶有5个孩子,2个儿子,3个女儿。除我家以外,其他人很少来看奶奶。家住奶奶对面的大姨娘也是在奶奶去世前2年才开始早上帮奶奶买菜。以前奶奶造房子的时候把爷爷给爸爸的土地的一部分一起造进去了。3年前奶奶去世,我们家可不可以拿到遗产或者拿回属于我们自己的土地?断绝了母子关系,在断绝母子关系的前提下,去山上什么都是爸爸负责搬运器材

离婚 2019-06-10 09: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就是说遗产是公民生前或死亡时存在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在受害人死后才产生的,在公民死亡时并不现实存在,故不符合遗产的法律特征。
    因此,将死亡赔偿金作为遗产处理,在我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中找不到依据。死亡赔偿金应由死者家属或法定继承人享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三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由上述相关规定,可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死者收入减损的赔偿,其性质是赔偿义务人支付死者家属或法定继承人的财产损失,不属于遗产,应由死者家属或法定继承人享有。
  • 以下财产属于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
    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 土地遗产法的规定有:
    1、继承公证,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应当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资料,
    2、申请免税,具体需要携带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3、登记过户,要继承人身份复印件等资料 对土地进行遗产继承的时候,是对使用权的继承而非所有权。对于土地的使用权处理可以通过遗嘱进行确定,没有的话只能由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法进行继承。如果老人还有自主意识的话,可以让老人进行遗嘱公证,确认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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