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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和同纠纷

业主维权 2023-10-17 13: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由包括:
    1、物业纠纷的矛盾焦点就是物业费问题;
    2、房屋质量问题影响业主正常生活引发纠纷;
    3、物业服务具有特殊性,对于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适用难以界定引发的纠纷等。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依据:
  • 法律分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解决,简要来说,我认为可以有以下几种方式:
    1、加强房管部门监管以及相关政策引导。在我国,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部门房管局的物业科为主,要从源头上减少物业合同纠纷的数量,物业管理部门必须加强监督、管理力度。
    2、成立社区调解组织,调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调解是在第三方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为依据,对纠纷进行斡旋、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纠纷的活动。
    3、仲裁解决。由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
    4、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司法是权利救济的最后一道屏障,当事人在穷尽了所有的解决方式后仍然不能解决纠纷时,可选择诉讼途径。法律依据: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由具体包括:
    1、物业服务人收费不规范、乱收费;
    2、物业服务人不按约定提供服务的;
    3、业主不按约定支付物业费的;
    4、选聘或者解聘物业服务人的纠纷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第九百四十八条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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