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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金融借款贷款 2023-10-17 1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
    1、贷款申请,向房源对应的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业务网点提交申请;公积金中心受理贷款;贷款审批。在确认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给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
    2、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放款审核。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
    1.由原贷款银行出具两份对账单,加盖银行业务章,然后拿到公积金大厅窗口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再办理有关(评估、担保、抵押等)手续。
    3.最后到公积金大厅办理有关借款手续(签定贷款合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 商业贷款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的。具体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需要携带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经济收入证明,办理原商贷的法律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原商贷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等文件材料,并填写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到相应的银行提出申请。
    2、贷款银行对转贷借款人全部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后报市资金中心审批。
    3、市资金中心批准后,贷款银行与转贷借款人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转贷借款人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即可。
    4、市资金中心划拨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并通知转贷借款人。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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