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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公司工作了5个多月了,说好的三个月转正可是该公司到现在还未履行,保险也没有,劳动合同也没签,这种情况我能申请那些赔偿呢?说好的三个月转正可是该公司到现在还未履行,保险也没有,劳动合同也没签,这种情况我能申请那些赔偿呢?

保险纠纷 2019-03-29 23: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还应支付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

  • 1、工作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应该提供能够证明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的证据可以是: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工资单、工资卡的银行交易记录、工作服、工友证明等。
      
    2、职工与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职工可以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的双倍工资,亦即可以主张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
  • 其一,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若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就以上问题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租房合同未到期,不租了需要和房屋所有人协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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