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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别人的背影算肖像权吗

肖像权 2023-10-18 20: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拍背影一般不会侵犯肖像权,在摄影活动中,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被视为侵害他人肖像权。
    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也称为不当使用他人肖像。
    我国民法有关肖像的法律规定基本上是针对肖像的“不当使用”而规定的。这种不当使用区分为:“以营利为目的”和“非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使用。我们不能认为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或者虽经肖像权人同意,就可以非营利地任意使用公民的肖像,这种理解是片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七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百三十九条对这种侵权行为限制在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范围。
    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伤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 法律分析:拍背影一般不会侵犯肖像权,在摄影活动中,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被视为侵害他人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也称为“不当使用他人肖像”。我国民法有关肖像权的法律规定基本上是针对肖像的“不当使用”而规定的。
    这种不当使用区分为:“以营利为目的”和“非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使用。我们不能认为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或者虽经肖像权人同意,就可以非营利地任意使用公民的肖像,这种理解是片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偷拍别人的背影不属于侵犯肖像权。因为没有照片没有表现他人的面部特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否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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