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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工厂打工,两个月多点告诉老板不干了,他让我干到月低,过了几天我请假,他不批,算旷工,也没签合同,我现在走能要回工资吗我在一家工厂打工,过了几天我请假,他不批,算旷工,也没签合同,我现在走能要回工资吗

合同纠纷 2019-04-06 09: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规定,如用人单位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由劳动者申请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因此目前关于双倍工资的申请,仲裁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小。 但就单位没有签合同来看,单位应该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诉请要求单位给你补缴社会保险,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劳动关系的证明,找同事或客户等知情人员证明。

  • 1、不属于旷工,除非属于《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限制例外规定的情形;  
    2、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且延长的工作时间受法律限制;  
    3、法律依据:  1)《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工作时间延长限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限制的例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让劳动者调岗,劳动者不同意,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未提前三十日通知的,需要多支付一个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因此支付补偿,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期限。
      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 新婚姻法对工资分割的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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