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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先挑起事端,后来我先动手跟对方撕打,撕打过程中对方将我脖子及背部抓破,对方身上只有一点淤青,我比对方伤情严重,如果双方都被拘留,现在住院能否要求对方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19 1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赔偿。把人打伤了不仅要坐牢还要赔钱。如果将人打伤致轻伤的后果,在承担刑事责任后对方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打人者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赔偿相关的医疗费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当事人被他人打成轻微伤可以先通过调解的方式要求赔偿。调解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打伤他人的,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打人者拒不赔偿的,由法院判决强制赔偿。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你好,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到底啦~
    如果经鉴定受害人的伤情达到轻伤二级,行为人就触犯了法律依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追究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  如果当事人是受害人,且案件现在正在调解中,公安机关目前是不会对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的。  只有调解不成,或者一方拒绝调解的,公安机关才会对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
      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到暴力伤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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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在对方挑起事端后先动手与对方发生撕打,期间对方抓破了我的脖子和背部并且我受伤情况比对方严重,那么如果双方都被拘留,我能否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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