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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在高三就读,在运动会上将右胳膊肘关节摔骨折,现治疗出院,鉴定为10级伤残,我要求按城镇户口进行赔偿,理由是我居住在县城14年,一切都是城市化收入消费,符合城镇赔偿标准,但是保险公司说我儿子没有固定收入,不符合要求!在校学生那一位有固定收入?请问律师,合理的赔偿应该是农村还是城市???另外护理人员护理伤者在第一次治疗到出院索要三个月的护理费用是否合理???第二次手术护理护理要求索赔两个月护理费是否合理?鉴定为10级伤残,还是城市???另外护理人员护理伤者在第一次治疗到出院索要三个月的护理费用

劳动纠纷 2019-03-23 04: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治疗期间需要护理的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未派人护理时,护理费的计算标准可以计算,主要由两种方法:
    1、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1)、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
    (2)、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3)、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参照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一个人的标准支付。
  • 工伤职工治疗终结,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存在生活自理障碍,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障碍程度,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护理费,标准为:完全护理50%,大部分护理40%,部分护理30%。生活护理费随着当地职工工资和生活费变化,由所在省市适时调整。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生活护理费。
  • 工伤保险理赔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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