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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交公积金,可以提出离职要补偿吗

社会保险 2023-10-20 17: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不交公积金离职可以要求补偿吗
    1、不交公积金离职不能要求补偿,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公积金。相关法律没有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交公积金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规定了用人单位要给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不交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劳动者应当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主动辞职有补偿金吗
    劳动者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原则上不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也具有对用人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惩戒性质。若员工以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辞职,而用人单位也未存在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法规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 一、公司不交公积金离职有补偿么
    1、公司不交公积金离职有补偿。用人单位拒不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劳动者可以此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缴住房公积金。如果劳动合同对住房公积金有约定的,可以申请仲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
    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 辞职后不上班公积金处理方案如下:
    1、劳动者离职后没有找到工作或者新的工作单位不为其缴纳五险一金,那么原来的公积金只能做封存处理,并且不再继续缴纳,但也有些地方能自己办理缴纳了,这样也能保障了自由职业者的相关利益;
    2、如果新的单位还将继续为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原单位开的公积金账户则可以转移到新的账户中,只需要将原单位封存三十天即可;
    3、提取公积金,劳动者可以等原单位封存了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之后,填写相关表格提交相关资料,就可以申请提现。
    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就如同银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权属个人,辞职后只不过停止了存钱,但账户的钱还是你的,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随时可以提取,以后也可以续交,永远不会作废。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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