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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房产遗嘱的公证

遗产继承 2023-10-21 08: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遗嘱公证的手续是:
    1、立遗嘱人明确遗嘱内容后,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立遗嘱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遗嘱中房产的产权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的材料,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
    3、公证处受理后,立遗嘱人清晰阐述其遗嘱意愿,并由公证人员负责记录;
    4、领取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
    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法律依据:《公证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办理房屋遗嘱公证的流程如下:
    1、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其复印件、房屋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到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发送受理申请单。
    3、公证人员告知公证的法律意义并存档、收取公证费;
    4、审查材料、进行公证、出具公证文书。
    《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 办理房产遗嘱的公证的程序如下:
    1、申请,即当事人须向公证处提交申请材料;
    2、审查。一般需审查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3、发证。即经公证处审核审批通过后,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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