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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房子还在按揭,是我老公名字,我想加名字,但是房产证还在银行抵押,那么我是不是可以公证,让他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样有用吗婚前买的房子,房子还在按揭,但是房产证还在银行抵押,让他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样有用吗

银行 2019-04-18 11: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 夫妻婚后购麦的房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现在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份身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大约在100元以内。
  • 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
    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 首先要明确的是房产证是抵押的对方是谁,如果是个人与个人抵押的话,则你需要明白的是,房产证抵押不等于房产抵押。
    因此在房产证抵押时一定要签定一份《房产抵押借款合同》,对借款金额、是否支付利息或利率标准、还款期限、还款方式、抵押物及抵押登记的办理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作出明确具体的约定,并在合同签订后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这样做才能合理地保证双方权益,另外这样做还有几个好处:
    其一可以了解此房产有没有抵押给别人;
    其二做了抵押登记后,该房产就不能买卖;
    其三如果发生纠纷,该房产又被抵押给多人,拍卖后有抵押登记的可以先受偿(如果都有登记,则按借款时间先后顺序受偿)。
    这样才能使自身的权益得到较大限度的保障。

  • 一、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后,《房屋所有权证》由房屋买受人收执,而银行所持有的是《房屋他项权证》。
    二、按照规定,按揭贷款买房的,应在办理产权登记后,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会得到《房屋他项权证》。所以,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后,《房屋所有权证》由房屋买受人收执,而银行所持有的是《房屋他项权证》。
    三、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在贷款未还清之前,其房产档案中一直有抵押登记的记录,是不允许买卖的,所以银行没有必要要求贷款人将房产证押给银行。
    四、在贷款还清之后,一定不要忘记带上银行开出的贷款结清证明到房管局办理解除房屋抵押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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