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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报工伤,单位没扣工资,医院开了病假条,事故对方全责,我这种情况是没有误工费吗

工伤索赔 2023-10-21 13: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工伤事故,一般不会赔偿误工费。工伤职工可以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以及生活护理费等费用的赔偿,但赔偿的项目中并不包括误工费。
    如果职工停工留薪的,公司发给职工的工资相当于误工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属于工伤,单位应当支付病假工资,并可根据责任认定书向对方主张误工损失,建议委托律师索赔,争取双倍赔偿。
    法律依据:
  • 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受害人向工作单位请病假一般是不会有工资的,但受害人可以向责任人主张误工费的赔偿。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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