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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孩子离婚需要哪些手续及材料,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明吗

起诉离婚 2023-10-21 14: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孩子离婚需要的手续及材料具体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出具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记载着孩子抚养权等事项内容的离婚协议书;
    3、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并询问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4、审核通过予以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有孩子了办理离婚证需要的证件: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2、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3、两人的结婚证,没有结婚证的,应提交民政局出具的婚姻关系的证明;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两寸免冠照片。
    5、孩子的出生证明或者是医学证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以协议离婚为例,夫妻有孩子的离婚需要的手续如下:双方当事人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民政局提出离婚的申请;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提交离婚所需的证明和材料交由民政局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双方度过离婚冷静期之后,依法为其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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